日前(7月12日)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5]208号)的有关规定,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,国家税务总局对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4号),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。纳入试点范围物流企业的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[2005]2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版权所有:深圳市逢源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: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115号荣丰大厦A511室 粤ICP备11055833号-1 物流企划与IT基础信息化服务商:新流 联系人:廖小姐 手 机:18902858001 电 话:0755-82633211 82633055 传 真:0755-82633255